泰顺县水环境状况及防治对策
泰顺县水利局 方席安
水环境是指分布在大地上的河流、水库、池塘等地表水体、土壤水和地下水体的总称。水环境既是大地的脉管系统,又是一切生物的生命之源。保护好水环境既是生态建设的基础,又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然而,近十几年来,水污染日趋突出,水环境状况越来越差的状况,已不容忽视。
一、水环境现状
泰顺属中亚热带海洋型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1968.5mm。全县境内大小溪流百余条,有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14座,小(二)型水库38座,总库容12206万m3。水域面积为86.6km2,占土地总面积的4.9%。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34770万m3,人均水资源量为7082m3。长期以来,丰富的水资源为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保护意识淡薄,水环境状况有趋向恶化的危险。
一是平缓段溪流淤积严重。淤积深度在0.3~0.8m左右,深潭基本消失,估计总淤积量达1250万m3。溪流水容量减少,降低了防洪抗旱能力。二是乡村集镇溪流脏、乱、差和随意侵占河道问题突出。乡村缺乏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和生活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三是小水电站快速发展,使溪流脱水段迅速增加。四是农业措施中的化肥和农药流失污染水体,导致水环境的生态功能、环境功能大为降低,部分河段已超过水环境承载能力,威胁到溪流野生水生物生存,严重影响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主要溪流段水质Ⅰ类占14.82%,Ⅱ类占32.21%,Ⅲ类占40.74%,Ⅳ类占8.53%,Ⅴ类占3.7%,氨氮等有机物超标比较普遍。农村相当数量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卫生标准。
二、成因分析
1、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综合作用的产物。全县水土流失面积423.68km2,占全县面积的23.99%,其中轻度、中度和强度以上侵蚀面积分别为253.45km2、129.57km2和40.66km2。十几年来,全县共修建简易公路和等级公路1634km,建造水电站96座,以及大量的城乡房建和辉绿岩矿山开采等开发建设活动,开挖了大量土石方,扰动原地貌,损坏林地等水保设施。由于当地经济基础落后,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谈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保设施建设实施不到位,治理进度缓慢,水土流失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明显可见,大部分溪流平缓段河床淤积抬高,深潭消失。
2、农业面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是水环境污染、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主要是来自农业措施中使用的化肥和农药残留物随径流进入水环境,以及水土流失过程中土壤养分和有机质随泥沙一起被带入水环境。全县年农药使用量为163吨,化肥施用量(按标准量计算)为27429吨,其中氮肥16470吨,钾肥464吨。由于过量施用氮肥、钾肥施用不足,导致土壤板结、肥料利用率低,使土壤和肥料的养分更易流失,农药一般只有10-20%附着在农作物上,其余则流失到土壤、水体和空气中,而造成水环境污染。
3、生产生活污水和废弃物污染。全县废水年排放量约1240万吨,年弃生活垃圾约10万吨,由于治污设施规划建设滞后,废污收集处理系统不健全,污水处理达标率不足10%,露天堆放的垃圾污染空气,渗漏液渗入土壤进入水体。再加沿溪部分居民和生产建设单位水环境意识差,生活垃圾和生产废渣等随意入河现象屡禁不止,造成水体污染、河床淤积和河道过流能力下降。
三、防治对策
泰顺县是国家级生态建设示范县,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是生态建设控制性因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是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目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要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地理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协调好经济发展与水环境关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废污处理设施建设,采取经济、法律等综合措施,防止水环境恶化,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和普及,提高水环境保护意识。使大众认识到水环境和生态环境恶化的严重危害,要有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提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提倡生态文明。
2、发展生态农业,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因为化肥和农药在农业生产中一时还难以替代,所以应根据区域特点,大力推广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技术,从源头上控制化肥农药用量。结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业水、肥利用率。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耕还林。
3、控制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头号环境问题,水土保持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工程和根本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以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报审批、监督实施为切入点,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把住人为水土流失源头关。因地制宜搞好治理规划,实行封育治理和小流域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相结合,建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工程,推广切实可行的防治新模式。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暂时经济增长的观念,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以良好的水保生态系统促进水环境的良性循环,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水资源管理力度。划分水体功能,制定并完善不同水体的使用原则与方法。确定河段及水体纳污能力,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废污水治理达标排放制度。
5、推广经济适用的废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制定并实施排污收费体系。
6、建立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公众参与机制。落实乡村所辖河段河道的保洁清淤责任,县水政监察大队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通过媒体曝光,让大众参与监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