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局门卫制度
为维护温州市水利局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人员、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天上班前半小时至下班后半小时为大门开放时间,其它时间内大门关闭,仅开放侧门。侧门晚上十一点钟关门落锁,早五点开门,其间叫门者须持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并说明缘由,方可入内。
二、外来人员进入温州市水利局大楼,必须持有效证件,在门卫保安处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
三、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指定的位置,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门卫保安有权制止。
四、对故意肇事、扰乱秩序、破坏财物者,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报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五、门卫保安负责整幢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00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