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检索方式
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水利概况 | 政策法规 | 论文集萃 | 水利大事记 | 水利公报 | 网站导航 | 中国·温州
 首页 > 机关处室 > 办公室 > 后勤服务 > 正文  
温州市水利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07-6-17 2:30:32    作者:

   为了创造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温州市水利局良好的对外办公形象,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温州市水利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温州市水利局大楼内的所有处室、直属单位办公室人员必须每天上班之前完成办公室的清洁和整理,并注意保持。
  二、各办公室内的桌椅、文件柜、沙发、饮水机等大件物品应合理摆放,保持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三、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各种文件、资料、报刊等要分类放入文件柜或文件筐中,不能随意堆放在办公桌面。
  四、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如镜子、毛巾等不得摆放在桌面、窗台、文件柜等明面处。
  五、室内外和楼道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其它废弃物。
  六、室内外墙壁不准乱贴各种宣传品。
   七、局机关大楼内的所有工作人员须自觉维护会议室和楼道等公共环境卫生的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八、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处室、单位环境卫生负直接管理责任;保洁员负责指定区域的清洁与整理。
      九、检查与考核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处室、单位的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时检查。
      2、在检查中,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再发生同类问题,在局机关内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则取消年终优秀卫生办公室评比资格。
  3、对检查结果完全达标、办公环境卫生最好的办公室进行表扬,并悬挂环境卫生流动红旗。流动红旗每季度流动一次。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00五年九月九日

 

编辑:xizi1230 【打印本页】 【关闭】
相关信息
 

· 温州市水利局建设节约型机关公约
· 温州市水利局卫生保洁员工作职责
· 温州市水利局门卫制度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网上办公 | 实时水情 | 潮位预报 | 台风路径 | 本站动态 | 联系方法 | 手机短信 |
温州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 2003 | 浙ICP备05000105号 地址: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222252 88218440(信息中心) 传真:0577-88270241 投稿信箱:news@wz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