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地处东南沿海,特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市多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每年的防汛抢险任务非常繁重,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提高我市抗洪抢险能力是十分必要。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办减[2005]19号文件和浙江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浙防汛[2005]66号文件要求,温州市要组建防汛机动抢险支队,并列入第八批国家重点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防办和省防指要求,经温州市政府同意,市编委于2005年底下文(温市编[2005]88号)同意设立浙江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温州支队,温州支队性质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社会公益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人。归属省、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调度指挥,行政上隶属市水利局。温州支队的主要职责是担负温州市海塘、水库、江河机动抢险任务,在非汛期开展综合经营,做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
法人代表:郑加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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