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温州市水利局。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所属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工作; 三、负责本市除省中心站受监以外,及省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 四、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与市、县级水利水电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 五、参与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查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 六、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 七、掌握本市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会同局机关主管处室组织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林登荣 办公地点: 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6楼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286298,88229204 传真:88229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