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温州市水利局,于1997年12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下设办公室、直属大队、温瑞水系大队、瑞平水系大队、城市河道监察大队、水文监察大队、瓯江采砂管理中队七个直属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配合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搞好水法规宣传普及、水资源管理、涉河开发建设、水土保持等监督工作; 三、协助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做好市级河道(包括省托管河道)涉河开发建设项目、涉水保开发建设项目、取水项目审查审批前勘查工作; 四、依法保护水工程、水资源、水文和防汛设施,协助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参与调查、调解、协调水事纠纷; 五、负责瓯江采砂管理; 六、监督、检查与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工作; 七、会同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全面实施水政巡查制度,促进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定代表人:吴思震 地址:九山北路河能桥2号温州市水利局三楼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225411 传真:0577-88223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