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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沿海海面强热带风暴防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9-29 19:16:26    作者:

 

     

发往单位: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签发:

          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发报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发电单位编号(200892                            200892917

 


关于继续做好沿海海面强热带风暴

防御工作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沿海海面强热带风暴警报,今年第15号强热带风暴“蔷薇”,今天16时中心位于距离温州约160公里附近的海面上,也就是在北纬26.5度,东经121.5度,中心气压98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28/秒(10级),7级风圈半径260公里,10级风圈半径50公里。目前风暴中心正以每小时1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北到东北方向移动。预计未来“蔷薇” 继续向北到东北方向移动,受其影响,今天夜里我市沿海海面和沿海平原地区分别有11-13级和8-10级东北大风。

今天下午16时,市防汛指挥部召开第5次防台会商会议,市委书记邵占维、市长赵一德参加会议,并就沿海海面强热带风暴防御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沿海海面强热带风暴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切实做好沿海强热带风暴防御工作。各级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和水雨情动态,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当好防台决策的参谋。

二、沿海各地要继续按照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和省市前期部署要求,做好海上和沿海防台各项工作。尤其是要做好避风船只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船只私自出海。同时要继续做好涉海和沿海危房转移人员的安置工作,稳定转移人员的情绪,防止转移人员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擅自返回。

三、各地要科学调度水库河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做好蓄水工作。水库山塘堤塘巡查员、小流域山洪预警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员等要继续坚守岗位,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内陆地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结合各地实际,可对防台部署做适当调整。

 

 

 

 

 

 

报:省防汛指挥部,市四套班子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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