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发往单位: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签发:
市防指成员单位
发报机关: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发电单位编号(2008)40号 2008年7月19日11时
关于继续做好热带风暴后期防御工作的通知
根据19日10时气象部门发布的热带风暴消息,今年第7号热带风暴“海鸥”,今天9时中心位置位于丽水市青田县境内,就是在北纬 28.2度,东经120.1度,近中心最大风速20米/秒(8级),现在中心正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朝东北偏北方向移动。未来继续朝东北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减弱。受其影响我市今天仍有大雨到暴雨,部分大暴雨(后续雨量30—50mm,局部80mm以上);沿海海面南到东南风8—10级,内陆地区有6—8级大风。为此,市防汛指挥部决定:
一、解除热带风暴警报,进入热带风暴后期防御阶段,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从Ⅱ级调整为Ⅳ级,保持海上大风警报。
二、继续做好局地强降雨的防范工作,特别是永嘉等北部山区。
三、保持警惕,密切关注水库山塘和小流域水雨情,继续做好巡查监测预警工作。
四、鉴于海上仍有8-10级大风,海浪警报未解除前,要加强渔港管理,船只不得出海。
五、海上、地质、城市三个分指挥部和气象、水文、海洋、国土等防汛重点部门以及乡镇要继续加强防汛值班。
抄送:省防汛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邵占维书记、赵一德市长、黄德康副市长、江海滨副秘书长、王蛟虎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