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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森拉克”防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9-11 10:59:34    作者:

 

     

发往单位: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签发: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

半岛工程建设指挥部

发报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200866                                 2008910

 

 


关于做好第13号台风“森拉克”防御工作的通知

 

据市气象台报告,今年第13号台风“森拉克”于9905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生成,14时发展为强热带风暴,17时加强为台风,今天14时台风中心位置距离我市东南偏南方向约930公里的洋面上,也就是北纬20.3度,东经124.3度,中心气压96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速13级(40/秒),7级风圈半径40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60公里。预计未来继续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为做好第13号台风“森拉克”防御准备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台风的防御工作,防汛、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分析会商,及时做出预测预报预警,提出防御措施。

二、台风影响期间,正值大潮汛,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要提前做好海上船只、涉海工程、涉海人员安全防范工作,及时通知海上航运船只、渔船和海上施工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风、防潮、防浪工作。

三、“森拉克”可能影响我市期间,正值中秋假期,各地防汛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加强台风防范准备工作。水利部门要对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消除隐患。水库、山塘安全监管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加强水库的监测和巡查。旅游部门要加强沿海和海上景区的防台检查指导和管理,保证游客人身安全;教育部门要加强假期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防台预案和防汛职责分工,落实各项措施,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抄送:省防办

编辑:防汛办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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