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发往单位: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签发:
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
发报机关: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发电单位编号(2008)67 2008年9月11日18时
关于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进一步做好第13号强台风森拉克防御工作的通知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3号强台风森拉克,今天下午2点钟中心位置已经到达温州东南偏南方向大约830公里的海面上,就是在北纬21.5度,东经124.7度,近中心最大风力15级(50m/s)。现在中心正以每小时5—10公里的速度,朝偏北方向移动。预计强台风森拉克强度还将继续增强,有可能发展成为今年影响我市的第一个超强台风,未来24小时内将以5-10公里的时速向西北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东北部沿海靠近。此次台风强度强、范围广、风力大,影响期间又正值中秋假期和天文大潮,特别是按照目前的台风走向,很可能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11日下午16时30分,市防汛指挥部召开防台会商会,研究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并根据《温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宣布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会议精神和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第13号超强台风森拉克防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台风的防御工作,按照台风严重影响我市的要求,切实提高警惕,加强值班和监测预警工作,台风期间各县(市、区)防指和重点防汛部门的领导要坚守岗位,研究部署各项防御措施。
二、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要继续加强监测,及时分析预报台风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风、雨、潮等要素;各地防指要进一步分析研究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落实各项防台措施。根据预案和气象预报,及时对人员转移、沿海防风、水库保安、小流域防山洪与地质灾害以及防危旧房、抗风能力低的农房等做出部署。
三、提前做好海上和沿海防台工作。目前,强台风对海上影响已经呈现,各地和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要对船只避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涉海工程的防台工作,及时组织施工船舶、运输船舶等进入锚地或安全水域避风,并落实进港船只防撞保安措施。加强港口、码头、航线和沿海施工作业、无动力船只的安全监管,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渔船的安全管理,特别是落实开渔节期间各类渔船的安全监管措施。
四、旅游部门要加强涉山、涉海、涉岛旅游的安全监管,要对各类景区、景点游客特别是散客情况全面排查,利用各种形式把台风消息通知到每一位游客,适时关闭景点,做好游客疏散和安全转移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研判台风形势,做好师生安全防范工作。建设、房管部门要对各类危旧房、临时工棚、高空建筑、架空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处理,并按预案实施转移。
五、要及时开展防台工作的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做好水利工程的保安工作,各类水库要严格执行“险库放空,病库限蓄”的制度,超汛控水位运行的水库,要迅速把水位降到汛控水位以下。各类山塘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台风期间要24小时驻库巡查观测。沿海平原河网要合理调度,做好预泄预排工作。围垦等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措施。沿海海塘上的各类涵闸特别是旱闸应提前关闭,不留缺口。
抄送:省防汛办,市委办、市府办,市防汛指挥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