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发往单位: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签发:
水上防台分指挥部
发报机关: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发电单位编号(2008)71号 2008年9月14日
关于强化防御风暴潮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市海洋站预报,温州沿海海域今天白天到夜间有3.5米到5.0米的大浪,局部海域有5.0米到6.0米的巨到狂浪。受13号台风(森拉克)和中秋天文大潮的影响,今天夜间和明天白天沿海各测站高潮位将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为切实做好沿江、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海塘未闭合地区和海塘开口段要加强巡查,严格按照防台预案要求,进一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立即关闭旱闸,责任人、巡查人要始终坚守岗位。
二、临海临港旅游、餐饮、休闲娱乐、渔家乐等要全部停业,养殖人员,涉海餐饮业、旅游人员要做好转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
三、沿海低洼地区、低标准海塘和非标准海塘地区人员要做好转移工作准备。
四、在建围垦工程、515防洪保安工程、沿海造船基地要严格按照防台预案要求,落实好各项度汛措施。同时要做好在建工程施工人员、机械、物资的转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报:省防汛办,黄德康副市长、江海滨副秘书长、王蛟虎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