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局文件
温水政发〔2007〕134号
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浙水人〔2007〕42号),结合我市水利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全市水利系统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突出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根据水利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落实活动经费,统一布置,精心安排,围绕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综合治理隐患、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传播安全文化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经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舆论工具,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组织好6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和安全度汛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推动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落实安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水利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快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水利基层单位,深入水利生产建设第一线,认真倾听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各单位要结合汛前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水文测报、水利旅游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要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水明发(2007) 8 号)和《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7]135号),进一步加强水利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和施工安全。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定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认真落实水库运行和度汛的各项安全措施。根据防汛抢险任务急难险重的特点,落实防汛抢险安全措施,做好救生设备、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以及水文测验安全防护和水上作业安全操作。按照《关于开展浙江省小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浙水办电〔2007〕1号 )要求,清查和整改“四无”水电站,对水库电站、乡办和小型股份制水电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认真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建设。要大力表彰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认真,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通报批评忽视安全、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单位,使“安全生产月”活动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为实现今年水利安全生产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请各单位于2007年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市水利局安委办。
联系电话: 88270242;传真:88222258。
附:1、温州市水利局200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3、温州市水利系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
数据统计单
二○○七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活动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市安委办。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6月6日印发
责任部门:局安委办
附件1:
温州市水利局2007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部门对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市水利实际情况,特制定2007年温州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全员培训,突出应急演练,突出执法检查,面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推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促进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实现“人水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安排
温州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从5月中旬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制定活动计划,落实活动项目的具体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发放宣传资料与宣传品。
2、实施阶段(6月1日-6月30日):根据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3、总结阶段(7月1日-7月15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活动内容
1、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
2、各单位在主要街道、水利工程现场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3、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增强全社会防汛意识。
4、开办一期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班。
5、开展一次全市小水电安全运行检查活动
6、开展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活动,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7、开展一次全市水库明查暗访检查活动。
8、在水利网站上开辟栏目,宣传安全防范知识。
9、全市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活动。
10、在水利网站和发文通报一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典型生产经营单位。
11、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2、开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知识竞赛。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市水利系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温州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林孝悌担任,副组长由李尊然副书记担任,局安委办成员分别担任活动小组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综合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联系电话:88270242;传真:88222258)。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协调发展。
3、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劳动创造美丽,安全奠定基础。
5、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6、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界。
7、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8、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9、见火不救火烧身,有章不循祸缠身。
10、落实一项安全措施,胜过十句安全口号。
11、反违章、除隐患、保安全、促生产。
12、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防范。
13、落实安全生产五要素,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4、安全生产层层有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5、安全一个人,幸福全家人。
16、安全警钟长鸣,职工家庭幸福。
17、生命最宝贵,安全是保障。
18、隐患就是事故,整改就象救灾。
19、生命是职工最大利益,安全是企业最大效益。
20、坚持安全生产,构建和谐温州,推进“三次跨越”。
21、深化全员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技能。
2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
23、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力推进平安温州建设。
24、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附件3:
温州市水利系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悬挂标语(横幅) 条 张贴宣传画 张
出黑板报 期 出动宣传车 台次
举办知识竞赛 场 参观图片展览 人次
培训职工 人 举办演讲比赛 场
安全文艺宣传 场 领导电视讲话 次
开展安全咨询 次 发放宣传资料 份
组织执法安全检查 次,共有 人次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 人次),检查企业 家,发现隐患 个,整改隐患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