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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6-7-6    作者:
温州市水利局文件



温水政发〔2006〕166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系统全员安全

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二○○六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培训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省厅安委办,市安监局。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676日印发

                                                                                                         

责任部门:人教处

附件:

温州市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市水利系统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现就做好我市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平安温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统一规划,精心组织,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全面提高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我市水利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争2006年培训2600人次,用2年左右时间对全市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轮训一遍。同时,依法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防洪法》、《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等。

(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等。

(三)公民安全常识和逃生应急常识等。

四、职责分工

(一)市水利局:根据省水利厅及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要求,牵头组织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对全市水利系统全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及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参加省厅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师资培训;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和有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二)各县(市、区)水利局:牵头组织实施本辖区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指导督促本辖区水利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三)市属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全员安全培训工作。

(四)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保证全体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五)对水利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组织实施,并列入统计范围。

(六)凡近三年参加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不参加本次全员安全培训,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报送培训人员情况时一并统计在内。

五、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及省水利厅的培训实施方案,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县(市、区)水利部门,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我市水利工作的特点,全员安全培训对象主要划分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水电企业和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四类人群。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重点针对这四类人群分阶段、分批次制订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要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因地制宜,因员施教,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播放影碟、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对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单独组织培训有困难的,可参加当地同级水利局培训教学点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培训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教学点要对学员进行考核,对成绩合格的,发给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各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全员培训任务后要开展自查自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的督促指导,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与有关单位将组织抽查讲评和互查互评等方式,强化对全员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观念,切实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为加强对全市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温州市水利系统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人事教育处。各县(市、区)水利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主要用于师资培训和教材适当的补贴。

(二)注重实效。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起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全程重视、全员参与、全部覆盖、全面落实;要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免费为员工提供培训教材,做到人手一册;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抓好课堂教学这个关键环节,充分利用电视、多媒体等手段,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双向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要强化实践教学,更多的采用实物、现场参观、案例分析、现身说法等生动形象和直观的教育方法,增强培训效果。特别是针对部分农民工文化水平较低的状况,要利用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三)完善制度。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全员安全培训教学点要及时按规定建立培训台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载培训考核情况。企业员工培训考核档案台帐管理内容包括:员工亲笔签到本、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员工花名册、考核成绩、证书号等。从20067月始,各县(市、区)水利局和市直属有关单位每月2日前将上月培训简况,每季次月2日前将上季全员培训情况和受训人员花名册报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见附件2和附表3),汇总后上报省水利厅安委办。

(四)加强考核。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列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全员安全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水利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未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职责、安全培训不落实的或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即上岗作业或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培训奖惩机制,对培训工作成效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对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得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扩大宣传。要通过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加大对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员关注安全生产、踊跃参加培训的氛围。

 

 

附件:12006年各县(市、区)水利局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解表

2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开展情况(月)季报表

 

 附件1

 

2006年各县(市、区)水利局

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分解表

                                    单位:人

各县(市、区)

考核指标

 

瓯海区水利局

100

 

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100

 

龙湾区农林水利局

180

 

瑞安市水利局

300

 

乐清市水利局

300

 

平阳县水利局

260

 

苍南县水利局

260

 

文成县水利局

260

 

泰顺县水利局

260

 

永嘉县水利局

260

 

洞头县水利局

160

 

局直属各单位

160

 

 

2600

 

 

附件2

 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开展情况(月)季报表

 

2006    日至    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单位:人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计划培训数

 

实际培训数

1.机关、事业单位相关管理人员

 

2.企业负责人

 

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实际培训数小计

 

5.发证数小计

 

企业员工

计划培训数

 

实际培训数

 

其中发证数

 

其中:特种作业人员

培训数

 

发证数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温州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传真:0577-88222258


附表3

 

 

 

 

 

 

浙江省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花名册

填报单位:

 

 

 

 

 

 

序号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主办培训单位

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