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 州 市 水 利 局 文 件 |
| 温水政发〔2007〕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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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月报制度的通知 |
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及时地掌握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情况和发展趋势,进一步做好统计分析和预防应对工作,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月报制度的通知》(办建管[2006]13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月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报的主要内容 月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总体情况。主要包括本月召开会议、检查情况、发生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情况。 (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详细情况。主要包括本月发生的各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和经过、主要责任单位或个人、伤亡情况、经济损失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对本月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或带有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分析,并以专题形式及时报送。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的月报务必于每月28日上午10时以前,以纸张或传真或电子信箱形式报送我局安委办。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月报工作,单位负责同志要严格把关,做到统计规范准确,深入全面了解情况,对策建议合理,并按时完成报送任务。当月无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也要按时报告。 2、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作为月报工作联络员,负责有关工作。月报工作联络员与安全生产联络员最好由同一个人担任;没有确定安全生产联络员的单位,应尽快明确月报工作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固定电话和手机等信息及时报我局安委办。 3、月报制度从2007年7月份开始执行,即8月28日上午10时前报送8月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委办,苏容,联系电话:88227867 传 真:88227867,电子信箱:imbearking@126.com 附:1、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管理范围安全生产月报表(格式) 下载 2、温州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联系名册(格式)下载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月报制度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安委办,温州市安委办。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7月31日印发 责任部门:安委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