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浙水人﹝2008﹞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求做好以下几点;。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增强事故防控能力,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治理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建设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水利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检查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情况,防洪度汛方案是否获得审批等。
(二)检查各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情况;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排查记录。
(四)检查危险源。重点检查起重机、塔带机、地下洞室、模板支撑、高边坡、基础开挖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事故、火工材料、施工用电的危险源部位。
(五)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进一步落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当前正值汛期,各地区、各单位要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充分准备,认真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一)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要督促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和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切实负起安全度汛责任,根据各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及特点,进一步完善防汛工作组织体系、各项制度及相关责任,逐级签订工程安全度汛目标责任书,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二)从严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要督促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度汛方案,提出超标准洪水应对预案及出现险情的应急抢险和救援措施,并报有关防汛指挥部门批准。要检查落实在建工程防汛抢险队伍、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强化汛期值班和信息处理制度,保证汛情、险情信息渠道通畅,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三)要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督查。各单位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汛前拟开工项目,明确汛前目标任务,组织全面检查。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搞好自查,重点检查防汛责任制、施工围堰及导流措施、抢险队伍、度汛预案、物资器材及抢险措施等是否全部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对各相关参建单位提出要求限期解决,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督查。检查情况要有记载,跟踪督查结果也要有案备查。我局将对在建工程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具体抽查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认真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当前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要制定好除险加固期间水库的调度运用方案。凡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水库,要严格按照三类坝的运行要求,严格控制运用,要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空库迎汛,以确保水库安全。组织编制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必要的演练。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重点水利工程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省水利厅,市安监局。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5日印发
责任部门:建设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