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515防洪保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温515办〔2008〕18号
关于召开全市“515”防洪工程建设
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工程建设指挥部: 为总结交流前阶段我市“515”防洪工程建设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加快推进“515”防洪工程建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515”防洪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9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温州市将军大酒店。 三、参加对象: 1、“515”防洪工程点上23个重点实施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或主持日常工作副指挥); 2、市水利局部分挂钩联系人,市“515”办公室人员; 会议邀请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重点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四、会议内容: 1、通报上半年“515”防洪工程建设考核情况; 2、有关工程建设指挥部交流(表态)发言; 3、与会指挥部领导、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 4、总结回顾前阶段“515”防洪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五、其他 1、请交流(表态)发言单位准备书面材料(1200字左右,交流发言侧重于推进工程加快实施的主要措施和强化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做法以及下步工作打算;表态发言侧重于下步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快工程建设),于8月31日前上报市“515”办公室审阅后印发(一式50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2、请各与会单位于8月31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上报市“515”办公室。 3、请瓯海区水利局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联系人:崔应华,联系电话:88227797,13706618967,传真:88229127,邮箱:515bgs@wzsl.gov.cn 附:交流(表态)发言单位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515工程 座谈会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黄德康副市长,江海滨副秘书长,王蛟虎副秘书长。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8年8月27日印发 责任部门:515办公室 附件: 交流(表态)发言单位名单 一、交流发言单位 永嘉县(上塘镇)城防工程建设指挥部 瑞安市滨江三期防洪堤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表态发言单位 瓯海区前垟河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 温州城区防洪堤四期(沿江防洪堤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