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电 报
发往单位: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签发:
市防指成员单位
发报机关: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发电单位编号(2008)53 号 2008年7月28日23时30分
关于切实做好8号凤凰台风登陆后防御工作的通知
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于7月28日22时在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登陆,登陆时中心气压97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33米/秒)。台风登陆后,对我市的影响将会加大。为切实做好8号凤凰台风登陆后防御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值班,保持高度警惕。各级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和水雨情,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气象部门继续做好台风未来走向及可能带来影响的预测预报;防汛、水文部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全面掌握汛情和水利工程运行情况;国土部门要密切监视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加强实时预警。
二、做好小流域山洪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此次台风雨量大,易引发山洪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地务必要认真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按照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预警责任体系和预案要求,加密巡查频率,及时组织处理危险地带的群众转移,确保安全。
三、加强以水库山塘为重点的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库必须按经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指令,严格调度运行管理,合理调蓄水量。对降雨集中、水位上涨快、高水位运行和泄洪的水库,必须继续坚持实行24小时巡查制和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加强水库山塘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发现险情要按预案要求及时处置。沿海平原河网要合理调度,尽量减少内涝影响。
四、做好城镇的防洪排涝工作。电力、交通、通讯、供水、市政等部门要按防台抢险预案,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并做好城市低洼地带、地下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各地应加强检查,及时处置受损设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避险人员、船只等安全管理。在台风警报解除前,避风船只不得擅自出港;海上作业、沿海围垦等在建工程不得复工。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已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六、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在台风警报解除前,种类抢险队伍要继续处于待命状态,做好抢险救灾的一切准备。
抄送:省防汛办,黄德康副市长、江海滨副秘书长、王蛟虎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