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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
温水政办〔2008〕66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组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组制度(试行)》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 温州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组制度(试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温州市水利局防汛防台工作组制度(试行)

    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使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高效、有序地做好防台抗洪救灾工作,根据《温州市水利局防汛应急工作预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包括综合工作组、技术调度组、抢险指导组、后勤保障组、县(市、区)联络组等五个小组,其组成人员在每年汛期前由市水利局发文公布。
    2、当发生较大、重大、特大汛情时,由市水利局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宣布启动温州市水利局防汛应急工作预案。预案启动后,市水利局办公室通知各小组进岗到位,防汛防台应急各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进岗到位,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岗的,必须经各小组组长同意。
    3、防汛应急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组负责的工作机制,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合理调配人员,保证防汛应急任务的完成。
    4、综合工作组下设文秘宣传组、通信联络督办组和水情雨情工情组等三个工作小组。
    文秘宣传组由局办公室牵头,防汛办、信息中心等单位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起草市领导、局领导有关讲话报告;整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会议讲话记录;起草上报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负责水利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汛情、灾情和防台抢险救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汛情、灾情、险情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
通信联络督办组由局人教处牵头,防汛办、办公室等单位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负责会议通知、文件、传真收发、催办督办;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的统计工作,及时掌握各级水利部门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情况。
    水情雨情工情组由水文站牵头,防汛办、水管处等单位人员参加,主要职责:全面掌握水情雨情工情动态,密切监视汛情,特别是瓯江、飞云江、鳌江等重要江河及小(一)型以上水库水情变化情况,及时发出预警,为领导和调度组、抢险组决策提供参考。
    5、技术调度组由水管处牵头,规划计划处、农水处、围垦处、质监站、堤塘处、水电处、水文站、设计院、温瑞水系管理处、瑞平水系管理处等有关处室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按批准的水工程控制运行调度原则,做好大中型水库、重要水闸、温瑞塘河水系和瑞平水系等主要河网的洪水调度和监督管理工作;掌握和分析重要水库、水闸、海塘、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及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状况,审核分析由运行管理单位提出的调度方案,拟定防洪调度令;指导县(市、区)水利工程调度;当遇到超标准洪水或重大汛情时,拟定水库(重要山塘)、水闸等水利工程洪水调度方案,供领导决策参考。
    6、抢险指导组由建设处牵头,水管处、水政支队、设计院、质监站、围垦处、堤塘处等有关处室参加,主要职责:负责水利工程抢险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指导县(市、区)水利部门做好水利工程抢险工作,研究分析险情发展趋势,制定抢险技术方案,为领导现场指挥抢险提供技术支持。
    7、后勤保障组由防汛办牵头,局办公室、人教处、纪检监察室等有关处室、单位参加,主要职责:负责防汛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安排、物资采购、车辆调度、安全保卫、接待服务、后勤生活、通讯联络、环境卫生、会务管理等有关保障工作。负责温州市防汛防旱决策指挥系统、远程会商系统、防汛计算机网络以及防汛通讯、不间断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防汛紧急工作会议通信保障。
    8、县(市、区)联络组由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市水利局有关文件规定,分别协助和重点联系一个县(市、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9、局机关各处室及局直属各单位必须把防汛应急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落实工作人员,保证汛期及时进岗到位。
    10、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应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程序和措施,掌握汛情和工情,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救灾物资储备到位,并做好抢险力量组织和准备工作。
    11、各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应当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及应急处理演练,应用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洪涝台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12、在防汛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各小组负责人推荐,由市水利局予以表彰;未经小组负责人同意,擅自不到岗或迟到、早退的,由局纪检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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