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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报:关于在建围垦工程做好7号强热带风暴 “海鸥”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08-7-18 12:00:39    作者:

            


 

发往单位:各围垦工程建设指挥部           签发:王爱香

发报机关:温州市围垦造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电单位编号:[2008]1              200871811

 

关于在建围垦工程做好7号强热带风暴 “海鸥”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据气象部门报告,今年第7号强热带风暴“海鸥”,今天上午7时中心位置已到达距离温州大约330公里的海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10级(25m/s),七级风圈半径250公里,10级风圈半径40公里。现在中心正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朝西北偏北方向移动。预计未来继续朝西北偏北方向移动,将于今天傍晚到夜里在浙南到闽北沿海登陆,正面袭击我市。

受其影响,今天我市沿海海面北到东北风7-8阵风9级,逐渐增强到10-11级,台风中心经过区域风力可达12级,内陆地区下午起有7-9级大风。今天我市沿海海域将出现3.0m4.5m的大到巨浪,今天晚上温州沿海潮位将接近或达到警戒潮位。为切实做好7号强热带风暴的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各工程指挥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防台工作的领导。台风影响期间,各指挥部、监理部、施工项目部等防汛一线的人员要坚守岗位,各类责任人要迅速进岗到位,按照防汛防台预案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二、采取紧急有效措施,增强工程自身抵御台汛能力,在台风来临前做好对水闸、围堰、龙口盘头、堤身两侧及堤头的加固保护工作,确保工程防台度汛安全。施工通道口和海塘开口等薄弱环节,要加强防堵物资、设备储备,并及时予以封堵。

    三、认真对照工程度汛预案,及时做好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物资的梯度转移工作,确保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

 

 

 

 

 

抄送:省围垦局、市防汛办。

编辑:陈道信 【打印本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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