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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陈修明 卢孔绸:对平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几点认识及建议
更新时间:2008-10-8 16:14:33    作者:陈修明 卢孔绸

    水土流失是我国的头号环境问题,它的存在已经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平阳县是全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如何加快水土流失的防治,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将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平阳县水土流失状况

    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的综合作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成因,平阳县由于特殊的丘陵地貌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严重,成为我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县份之一。平阳县水土流失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分布范围广、面积大。根据2005年浙江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平阳县水土流失面积312.8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29.78%,占坡度3度以上丘陵山地面积571.19平方公里的54.7%。水土流失在全县31个乡镇分布,除少数乡镇外,基本上均有较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存在,其中流失面积最大的是鳌江镇,流失面积达38.25平方公里,占该镇总面积的34.57%。

    二是侵蚀形式以水力侵蚀为主,伴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重力侵蚀。平阳县中部、西部(主要指北港、鳌江中上游地区,包括水头镇、腾蛟镇、麻步镇、山门镇、梅源乡、梅溪乡、闹村乡等21个乡镇)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土层较薄,集中了我县大部分耕地、疏林地和荒草地。因此,该地区主要以水力侵蚀为主,但由于西部地区坡度较大,存在一定数量的重力侵蚀,如滑坡,崩塌等。我县东部主要以平原丘陵为主,地势平坦,经济发达,水土流失主要是经济开发和基本建设活动造成,主要表现为平原河网河岸坍塌和海岸侵蚀。

    三是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随着近几年经济发展,大规模开发建设活动,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公路建设等,产生大量弃渣弃土,有关单位和个人无视水保法律法规,随意弃置堆放,不加任何防护措施,造成地面植被损坏。弃渣弃土长时间受到风蚀、雨蚀,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影响河道行洪,破坏生活环境。根据遥感普查结果比较分析,近几年,平阳县中度侵蚀以上水土流失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城市近郊区流失强度极大,这说明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在增加。

    由于水土流失的长期存在,给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多方面的危害。不仅造成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而且加剧了下游的水旱灾害。主要表现在:

    一是耕地减少,土壤肥力下降。由于水土流失,土层进一步变薄,质地变粗,对农作物生产造成影响。本县157.43平方公里的坡地耕地普遍存在肥力下降问题。

    二是泥沙淤积,加剧洪涝灾害。由于水土流失,大量泥沙下泄,淤积水库、河道,导致水库使用寿命减短,河床抬高,河道行洪能力下降,加剧了下游洪涝灾害的发生。平瑞水系、平鳌水系,萧麻水系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泥沙淤积。

    三是山体滑坡、塌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量开采石料、建设公路、开挖坡脚、切削边坡,破坏了山体地表植被,加速了水土流失的发展,造成山体失衡,加上山坡人为大量堆积废弃物,加重负荷,导致滑坡不断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四是生态环境恶化。植被受到破坏,水源涵养能力减弱,使土层变薄,出现了“石化、沙化”现象,恶化了生态环境,使土地开发利用价值降低,给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增加难度。

    二、平阳县水土保持现状

    平阳县水土保持工作起步较晚,始于90年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平阳县水保工作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1999年省、市、县三级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进行三级联动检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平阳县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平阳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县计划委员会,水利水电局、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平阳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后,我县的水土保持工作才真正摆上政府议事日程。随后,平阳县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了各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人为水土流失的督查,初步形成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为水土保持工作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工作步入轨道,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查处违法案件,积极治理农村“四荒”资源,水土保持工作开始取得一定的进展。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3.19平方公里,其中水保林13.95平方公里,经济林14.18平方公里,建立了平阳县桃源生态农业观光实验场、平阳县长丰农业实验场、平阳县云峰药材种植场等多处水保生态示范基地,收到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平阳县水保工作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实际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路子。其主要做法:
    一是预防为主,依法防治水土流失。通过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水保监督执法,保护现有水土保持设施,切实制止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禁止陡坡开荒,督促落实开发生产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水保方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

    二是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编制完成《平阳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划分“三区”。根据不同区划,结合水土流失规律和本地实际,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对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进行优化配置,因害设防,形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三是治理和开发利用相结合,实现“三大效益”的统一。在治理过程中,把治理水土流失和开发利用资源紧密结合起来,突出生态效益,注重经济效益,兼顾社会效益,实现三大效益统一,使群众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取得经济效益,进而激发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如桃源观光生态农业实验场水保林示范基地的开发和利用。

    四是加强封育保护。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控制人类活动对自然的过度索取和侵害,在生态脆弱区封山育林,依靠大自然力量,特别是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增加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五是广泛宣传,提高全民水保意识。紧紧抓住了“3.22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等有利契机,采取舆论引导,教育介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土流失危害性宣传,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关于当前水保工作的几点认识和建议

    平阳县水土保持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由于起步较晚等众多原因,还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近几年通过《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广大群众水保意识有所提高,但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以致在开发建设中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不主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随意乱搞乱倒,乱堆乱弃,使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大幅度增加。

    二是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不足。据《平阳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2000—2010年近期水土流失治理共投入资金为12256.85万元,但目前平阳县投入的资金远远跟不上规划要求,而群众投入能力有限,直接影响水保工作质量和效益的发挥,特别是一些贫困乡镇,人民群众收入有限,需政府财政投入。

    三是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滞后。目前,水土保持科学技术跟不上水土流失防治的实际需要,并且缺乏技术推广体系,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还未建立,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缺乏科学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综合上述问题,水土保持工作形势严竣,任务十分艰巨。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推动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已成为县政府和水利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就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保工作思路谈几点建议:

    一要推动水保执法体系向纵深发展。目前,平阳县水保执法重点放在昆鳌片区,该区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相对较早,群众水保意识较高,因此平时工作较容易开展。而北港地区群众水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水保工作进度较慢。因此今后水土保持执法要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向北港地区深入,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水头及周边地区。要以执法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平阳县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继续推行夜间、双休日、节假日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

    二要抓好重点监督区的生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工作。按照平阳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为“三区”划分昆阳、鳌江、水头、萧江等12个乡镇列为重点监督区,该区域经济比较发达,生产开发建设活动频繁,人为造成水土流失严重。今后,要进一步督促落实每一个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报,依法征收“两费”,防止人为活动的进一步破坏。同时,要扩大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水保意识。

    三要抓好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树立典型。注重样板工程建设,通过水保林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树立水土流失治理典型,政府适当加大治理补助投入,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起来,通过典型带动,政府推动,全面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四要将开发和利用相结合,把单纯的生态建设向生态经济转变。经济效益是生态效益的基础,要千方百计在水保工程建设中寻找经济效益,要把水保工程建设按综合开发来规划,把长远和近期,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在一起,充分调动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将水土流失治理同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发挥山区优势,培育再生资源,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区域经济。

    五要依靠科技,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要不断探索有效控制水力侵蚀、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措施。加强对治理区群众的培训,搞好水土保持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工作。要将科技同生产相结合,注重科技成果转化作用,提高治理水平和效益。

    六是要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搞活治理机制。要改革体制,创新机制,强化法制,要将“四荒”资源治理开发由原来的依靠政府组织群众治理为主转向政府推动和依靠市场机制相结合,要明晰治理成果所有权,保护治理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治理水土流失。
   
   
   
来源:平阳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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