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检索方式
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单位简介 | 水利概况 | 政策法规 | 论文集萃 | 水利大事记 | 水利公报 | 网站导航 | 中国·温州
 首页 > 专题报道 > 节水型社会建设 > 媒体转载 > 正文  
让节水文化的魅力永放光彩
更新时间:2008-8-5 9:56:14    作者:薛惠锋

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据统计,目前我国的66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水利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限制了供水的增长;用水效率和效益整体较低,水资源浪费严重;水污染日益趋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以需定供的水资源管理模式助长了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可以说,水资源短缺依然是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心腹之患。节水型社会建设是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的根本措施,节水型社会体现了人水和谐的基本理念,是对我国治水经验的继承与发扬,体现了高度的生态文明,是我国现代化的标志。

2002年的水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这位节水型社会的全面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对生产关系的变革,是制度建设,是一场革命。这不同于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来推动节水的做法。但是古往今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单纯的法律制度并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因为用法律监督约束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时时刻刻的用水行为显然是做不到的。因此,节水文化道德的培养和创造也是非常关键的。翻开史册,“德主刑辅”“德法相济”等治国方略多有记载。郑国子产强调:“德,国家之基也。”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法律和道德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节水社会建设中,水法是外在的“他律”规矩,用于惩恶扬善;节水文化道德市内在的“自律”守则,用于劝善扬恶。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只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确保节水型社会的顺利推进。

节水文化是人民群众的水利建设活动和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包括与节水型社会相关的社会规范、习俗、惯例和道德标准则。人一旦树立了正确的节水信念和责任意识,就会真正切实地节约用水。可以说,倡导节水是一种美德,来作为补充强化正式规则的执行更为理性。从全局来讲,节水文化的建立就是要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用水、均水、节水方面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使全社会参与,全民总动员,增强全面节水意识、水资源意识、水危机意识;培养人民群众顾全大局,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安定而自觉实行节水的观念。

节水关系到社会中的每个细胞,只有我们每个人、每个单位、每个行业、每个地区时时刻刻都能践行节水文化,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才能让“水长流”,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瓶颈问题。因此,政府应加强节水文化的建设和培养,充分发挥节水文化的魅力,在全社会形成“浪费水可耻,节约水光荣”的社会风尚。要利用各种方式引导百姓节约用水的意识,除了公益广告外,还应利用各种媒体等形式,如有奖征集节水建议,开展节水器具创造发明大赛,开展“全国节水活动月”来充分调动人们节水的积极性,在全社会打造出鲜明的符合节水型社会的要求的“节水文化”,让节水文化的魅力永放光彩,推动我国大江大河的综合治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的实施,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中国水利报

编辑: 【打印本页】 【关闭】
相关信息
 

| 网上办公 | 实时水情 | 潮位预报 | 台风路径 | 本站动态 | 联系方法 | 手机短信 |
温州市水利局 版权所有 2003 | 浙ICP备05000105号 地址:温州市九山北路河通桥2号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222252 88218440(信息中心) 传真:0577-88270241 投稿信箱:news@wzs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