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瓯江翻水站支部委员会文件
温翻水党字〔2007〕4号
关于印发《温州瓯江翻水站
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站各部门:
现将《温州瓯江翻水站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习型单位 创建 方案
抄送: 中共温州市水利局党组、中共温州市水利局机关党工委
瓯江翻水站办公室 2007年12月28日印发
温州瓯江翻水站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及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订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营造单位学习氛围,强化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推进观念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机制,普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树立终身学习、自主创新理念,形成人人、时时、处处学习的良好风气和勇于创新、乐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浓厚氛围,初步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群众满意的水利基层管理单位。
二、学习内容
(一)学习政治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这一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精神实质。尤其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十七大精神,联系实际,推动工作。
(二)学习党风廉政知识。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三)学习新党章。
(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水利专业技能、水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水平。
(五)学习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学习和推广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文明礼仪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六)其他:学习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学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科普知识。
三、工作要求
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端正态度,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姿态投入学习型单位创建活动中。
(一)时间要求:坚持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和每月安排两个晚上集中“夜学”制度,每年人均学习时间达到180个学时以上。
(二)考勤要求: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和表彰激励机制。把学习活动纳入年度个人考核内容,凡全年个人累计到课率不到85%、个人全年学时达不到180学时的,不得作为各类先进(优职)评比推荐对象。加强对学习情况的督查,表彰奖励学习活动先进。鼓励职工参加市局开展的优秀调研文章评选活动和水利干部业务培训班。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学习研讨,解决实际问题。
(四)张弛有度劳逸结合:坚持工作学习与文体休闲活动相结合。在保证不影响工作,保证学习时间、学习效果的前提下,穿插各类文艺体育休闲活动,相互促进,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