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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4-21 9:29:49    作者:
关于举办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件
温州市人事局

温经贸培训〔2008〕80号


 
 

 

 

各县(市、区)经贸局、人事(人事劳动、人事劳动社保)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度温州市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2008年申报晋升工程技术(一)系列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近两年内未参加过工程技术(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

    各县(市、区)申报晋升工程技术(一)系列初级职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由当地经贸局会同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若组织继续教育人数有限,可于5月9日前委托市经贸委办班。

二、培训内容

    《合作与共赢》、《知识产权》、《科技与创新》、《新理念、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方面的专项讲座》、《职称申报事宜》等课程,共计72学时。

三、培训方式

    继续教育委托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组织举办,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面授聘请专家讲课,统一办班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培训成绩登入《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作为申报晋升工程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培训时间、地点

    继续教育办班分三期:第一期5月13日至5月18日;第二期5月20日至5月25日;第三期6月10日至6月15日。办班地点设在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温州市水心十七中路69号)。

五、报名要求及联系方法

    报名时,学员须缴本人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二张,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月14日至5月9日(除双休日外),凭报名表到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C203室报名,联系人:王仁安、叶可可、王赋,联系电话: 88528620、88528633、88526611。《温州市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可以从温州人事培训网www.rspx.net“专业技术人员”栏目或温州市经贸委网www.wzjmw.gov.cn“培训教育”栏目中下载。

 

附件:温州市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温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温 州 市 人 事 局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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