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和1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虎林一行在省水利厅徐成章副巡视员、厅政策法规处潘田明处长的陪同下来温,就《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温州市和苍南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召开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和省人大代表座谈会。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畅所欲言,积极讨论,一致认为《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改变一直以来水利工程“重建轻管”的现象,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正常运行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在认真听取了意见、建议后指出,水利工程安全事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大家所提的意见建议很现实、很有见地,对下一步修改完善《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并表示努力使该条例成为更切合我省实际、更具操作性的水利法规,以推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程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