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局文件
温水政发〔2007〕154号
关于吴家园水库2007年度控制运用计划的批复
苍南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上报吴家园水库2007年度控制运用计划审查意见的报告》(苍水字[2007]39号)收悉。吴家园水库2006年大坝安全鉴定为三类坝,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限制运行。为了确保水库大坝安全,经我局认真研究,并充分考虑大坝安全鉴定结论和运行管理意见,同时结合苍南县政府《关于桥墩、吴家园水库控制运行的函》(苍政发函[2007]4号)和该水库为苍南江南片主要供水水源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批复意见:
一、水库主要控制运用指标
梅限水位均为44.4米(吴淞基面,下同),台限水位36.0米。
二、洪水调度原则
1、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44.4米(梅汛期)或36.0米(台汛期)以下运行,受台风暴雨影响时视具体情况适当下调起调水位。
2、台汛期当库水位超过36.0米而低于38.4米时,开启泄洪洞泄洪,控制下泄流量30.0米3/秒。
3、当水库水位超过38.4米而低于44.4米时,泄洪洞控制下泄流量50.0米3/秒以内,并注意下游河网水位,调节闸门开度与区间洪峰实行错峰调节。
4、当水库水位超过44.4米时,溢洪道自由溢流,泄洪洞闸门全开与溢洪道共同泄洪。
三、落实防汛调度各项措施
1、密切关注和掌握流域水文气象变化和水库大坝运行状况,加强各建筑物的观测和安全巡查工作,尤其是大坝的渗流及坝坡稳定情况,加强水文测报系统等的管理与维护,及时掌握雨情,进行洪水预报。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2、汛期洪水调度应与有关乡镇保持密切联系,水库泄洪前应启动防汛警报系统,在水库转为保坝而加大泄量前,应及时报告上级防汛指挥部门,并通知下游乡镇及有关单位做好安全度汛工作。
3、批准后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应及时向上、下游有关乡镇与相关单位通报。编制完善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加强预案的演练工作。
以上意见,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水库 调度 批复
抄送:省水利厅、省防汛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苍南县防汛
办、吴家园水库管理所。
温州市水利局办公室 2007年6月12日印发
责任部门:水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