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省发改委下发浙发改农经[2008]586号文,批复同意《乐清市乐虹平原防洪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
乐清市乐虹平原防洪二期工程包括乐成平原的东运河整治和虹桥平原的西干河整治,防洪排涝标准分别为50年一遇和20年一遇。该工程整治河道总长16.97KM,拆建阻水桥梁26座,拆迁房屋2.5万M2,征用土地401.67亩,估算总投资2.99亿元。
该工程的实施,将加快洪涝水入海,进一步完善乐虹平原区域防洪体系,对减轻乐虹平原的洪涝灾害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实现乐清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水环境创造必要的条件。目前,该工程项目可研报告正在编制中。
来源:乐清市水利局河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