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利局
关于“阳光投诉”受理的龙湾区村民吴作国
违章占河调查处理情况的函
吴荣浩:
我局于2007年5 月22日接受你在“阳光投诉”活动中反映的“关于龙湾区东樟河部分河湾北段被村民吴作国占用,用于建筑房屋,要求予以查处”的投诉后,高度重视,5月23日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协同龙湾区水政监察大队对该地段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经查,你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村民吴作国占河事实存在。对此,龙湾区水利局已立案查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当事人予以处罚,此案已进入法定程序。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函复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