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水利厅发出《浙江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调整和布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了由省水文局编制的2008~2010年全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点调整和布设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工作,并要求全省各市、县水利局认真组织执行,落实经费,确保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该实施方案还强调了开展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现有水文站点,采用多种监测方法做好水位、水量、水质同步监测,同时建立省、市、县三级监测体系,依据水功能区的重要程度和管理权限,分工实施建设和组织监测工作,所需经费由负责监测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筹措解决。
按浙江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点调整和布设建设实施方案,2008年~2010年我省将新增设水质监测站点356个,至2010年底止浙江省水质监测站点将达到700个,其中省级站点147个,市级277个,县级276个。2008年将增设站点102个。在700个站点中,含水资源质量站79个,保护区站118个,饮用水水源地站170个,湖库站24个,行政区界河站104个,面上控制辅助站203个,人河排污口站2个;并实现可监测29个以上水质指标,满足全省主要河流控制断面、各行政区界河段、县以上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大型水库、重要中型水库及湖泊的水质监控要求。
该方案的实施,对于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强水资源保护、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大意义,将使浙江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站网布局更为科学合理,水质监测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水功能区水质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达到适时掌握全省各类水功能区水质状态的目的;同时也有利于积累反映全省江河水体质量基本状况的资料,编制、发布全省水资源公报和水资源质量通报,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水文服务。
来源:浙江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