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局、有关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已由温州市档案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印发。为切实加强我市水利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保证水利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更好地为水利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现将《关于印发<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市档[2008]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附:《关于印发<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市档[2008]21号)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