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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背山面海,是全国高潮差区,又是全省暴雨中心,海岸线长达193.3公里,台风、暴雨、大潮等频繁发生,是易灾多灾地区。新中国成立后,在上级政府、部门关怀和指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带领人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兴修水利、防治水害,初步形成了具有防洪、排涝、御潮、抗旱、供水、灌溉、发电、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功能为一体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全市现共有水库山塘500余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小型水库18座,,总蓄水量达1.5亿方。建成标准堤塘141.8公里,其中100年一遇标准1.74公里,50年一遇标准19.7公里,20年一遇标准59.2公里,实现了陆地标准塘闭合。建成中型水闸10座,小型水闸400座,总泄洪流量5305立方米/秒。建成水电站49座,总装机容量2.22万千瓦,年发电量3500万千瓦时。围垦海涂约6万亩。特别是淡溪水库除险加固、虹卫新闸修建、乐清市区引水供水、大荆溪整治和瓯江口乐清段50年一遇标准海塘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的相继建成,为全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基本的供水需求和防洪安全保障。同时,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中心,依法行政,建管并重,逐步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和法制化。近年来,乐清市先后荣获浙东标准海塘建设先进市、省围垦工作先进、省水利大禹杯银杯奖和温州市水利建设一等奖等诸多荣誉和奖项。
乐清市水利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2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工程师35人,助理工程师76人,技术员47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规划建设科、工程管理科4个职能科室,下属工程管理站、水保站、水文站、机电排灌站、防汛办、围垦办、城防办、安全办、概预算审查办、水政水资源管理所、水政监察大队、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胜利塘工程管理处、方江屿围垦工程管理处、淡溪水库工程管理处、乐成流域水利管理服务站、虹桥流域水利管理服务站、清江流域水利管理服务站、雁荡流域水利管理服务站、大荆流域水利管理服务站、水利水电测量队、柳市国营抽水机站、水利电力总站、银河山庄等27个企事业单位。
乐清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水法规和水利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市水利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水利行业政策;负责水利行业管理,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
2、组织制订各种水利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谁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制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并指导全市水文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向环境保护部门通报有关数据和情况;管理、指导滩涂围垦工作。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实施水行政审批制度,依法征收水利规费;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处水事纠纷;承办水行政诉讼有关事项。
5、负责全市水利基本建设的行业管理;实施水利、水电、围垦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对水利、水电、围垦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察;编制、审查水利、水电、围垦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市政府交办的重要水利、水电、围垦工程的建设。
6、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河道和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河道采砂,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组织、指导河道、湖泊、水库及河口、海岸滩涂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7、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节水灌溉、乡镇供水以及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小水电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8、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进行监督管理。
9、指导全市水利经济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经济调节意见;研究水利投入机制和筹资政策;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多种经营工作。
10、负责管理水利科技、教育、对处合作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的研究和推广、水利信息化工作和水利队伍建设。
11、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2、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乐清市乐成镇里瑞巷2号 邮政编码:325600
负责人:南 远 电话:0577-62550567
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
办公室:62561938 625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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